贪污罪的定罪与处罚规定是什么?
黄山刑事律师
2025-05-1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82条和383条的规定,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。贪污罪的定罪标准主要包括:1.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;2.行为人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;3.行为必须造成损害后果。在处罚方面,根据贪污金额的大小和情节轻重,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同时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82条、383条规定的解释》,贪污罪的认定应当考虑公私-property转换的方式、数额标准等具体情节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82条: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以上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第383条: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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